應妥善處置廢棄藥品
【谷騰環保網訊】近日,“上百盒布洛芬被扔垃圾桶”“網友囤1000片退燒藥全砸手里了”等話題登上微博熱搜,引發廣泛關注。但筆者想提醒大家,廢棄藥品應妥善處置,千萬不能隨意丟棄。
對于保管良好、尚在有效期內的多余藥品,應給其找個好去處,以免造成浪費。比如,可以提供給需要的親朋、同事、鄰居,也可以提供給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醫務室等使用。
對于無法分享的有效期內藥品或過期藥品,不能隨意丟棄。因為許多藥品含有抗生素、激素等,分解后容易污染土壤和水體,從而對人和動植物造成危害。因此,如果隨意丟棄廢棄藥品,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而且,一些揮發性強的廢棄藥品,還可能成為過敏源。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及其附錄《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明確規定,廢棄藥品屬于危險廢物。家庭日常生活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廢藥品屬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險廢物,只要未集中收集,可不按危險廢物管理,而按生活垃圾處理。按照生活垃圾分類規定,廢棄藥品屬于有害垃圾,應投放到有害垃圾桶,集中進行無害化處理。
集中收集的廢棄藥品屬于危險廢物,必須按照危廢的管理要求規范處置,如果隨意丟棄有觸犯法律的風險。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曾通報過一個隨意丟棄廢棄藥品污染環境的審判案例。某生化藥業未經無害化處理,將一批超3噸的過期藥品私自傾倒、處置,結果被告人最高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教訓十分深刻。
藥品是每個家庭的必備品,即使排除疫情防控等因素,許多家庭在常態情況下也會儲存一些藥品以備不時之需,特別是有老人、小孩的家庭,儲備的藥品更多。據《中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白皮書》,我國約有78.6%的家庭備有家庭小藥箱,全國一年因此產生的過期藥品約1.5萬噸。對如此巨量過期藥品的處置問題不容忽視,建議有關部門從長計議,建立過期藥品回收體系,確保廢棄藥品得到安全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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